为何《谭谈交通》下架事件持续发酵?【月诚故事】
标题: 《为何《谭谈交通》下架事件持续发酵?【月诚故事】》
今早的知乎热榜上,当前的榜首话题是《如何看待《谭谈交通》下架事件维权方游术与成都广播电视台的「版权服务策划方案」,事件后续可能会如何发展? - 知乎》。另一边的微博热搜上,当前的榜首热搜词条是 #成都电视台# 。
为什么围绕“《谭谈交通》下架事件”的相关话题会连续两天登上知乎热榜的榜首位置呢?
据不完全猜测:第一,这是一则法律相关话题,是法律领域博主们展现业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的大好时机。专业人士凭借专业技能展业,没什么好说的;第二,这是 B 站知名 Up 主“谭乔”的相关话题,B 站几百万、全网上千万量级的粉丝数量,意味着会有大量谭sir的粉丝们前来围观支援,其中不乏各领域有影响力的 KOL 助推了话题人气热度;第三,B 站(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这次成都游术起诉的主要被告,占了 92 起批量诉讼案件当中的 30 起。要知道,目前《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到底是电视台的视听作品,还是谭sir的个人口述作品,其实是存在争议的。而“谭乔”相关话题的热度升高,则有助于在案件审理之前,获得舆论上的有利位置。
在此前的知网相关话题中,知乎 2020 新知答主民商法硕士“猴子老湿”曾回答说,“……你去翻各级法院的政策文件,会发现这样的措辞—— 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啥意思呢,很明显地告诉你,你法院的审判是政务服务的一部分,一大目的是为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的时候,这个目的甚至是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谓社会效果。一个案子依法判得再正确,偏离了这个目的,那也是枉然,……”
同样的,著作权法的一大目的也是为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文学艺术的传播。
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国内视频类自媒体创作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视频类创作者的创作素材很难完全避开各种商用图片、商用字体、商用背景音乐、视频剪辑搬运等等创作素材的侵权问题,如果想要完全避免版权纠纷,就只能避开大部分类型的视频类创作,选择包括纯文字类在内的一些风险相对较低的自媒体创作形式。但从整体社会效果来看,这是不利于国内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行业,尤其是视频作品二次创作发展的。
根据签名档标注为“一个追求把法律说的有趣的法律人”的答主“孟三宝”的回答,“5、为什么现在才开始批量起诉?谭sir是在2020年后开始火的,那必须要等「韭菜」再长一张,收割才能利益最大化。……7、如果某个自媒体作者发现自己以前的视频中还有使用《谭谈交通》的片段, 现在删除还是否来的及?很可能已经晚了。公开资料查询,这次成都游术已经批量起诉了 93 起案件。大概率还有已经公证但尚未起诉的案件。就算现在删除,恐怕视频资料也已经被对方公证保存了。 ”
站在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的视角来看,这或许不是一个好消息。只要在自己以前的视频中使用了别人的作品片段,就很容易产生版权纠纷。很多以剪辑为主的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经常会使用一些综艺节目、影视作品片段,可能很迎来一次行业大地震。
站在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的视角来看,这或许又是一个好消息。在互联网直播行业兴起的 2016 年,相关话题《网络主播在其直播间唱歌侵权吗? - 游云庭律师的回答 - 知乎》只有二十多人参与讨论,游云庭律师回答说,“ 网络主播在直播间唱歌,最大的问题不是是否构成侵权,而是词曲版权人对如何维权的问题无计可施。 ”。而在前些天的热搜榜上,游戏主播 PDD 因为在直播时唱了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遭到版权方起诉,要求赔偿 10 万元。这意味着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未来的版权成本将会有所提高,内卷程度或许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
那么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事实上,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很难完全避免各种创作素材的侵权风险。很大程度上商用版权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平台而不是个人。以商用字体为例,平时使用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在网店页面里使用了商用字体,就可能会遭到商用字体版权方起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9 年 4 月 27 日,阿里巴巴专门发布了免费的“阿里巴巴普惠体”字体,支持全网商用,解决了阿里旗下平台商家曾因“字体侵权”而被困扰的商用字体版权问题。
再以综艺、影视作品为例,在这一轮商用版权各类热搜话题爆发之前,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的二创授权一直没有先例。于是在今年的 3 月份,抖音宣布与搜狐达成了二创版权合作,获得了搜狐平台全部自制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相关授权。自 3 月 17 日起,抖音平台用户可以对相关影视作品进行 5 分钟之内的重新剪辑、编排或改编等二次创作。
对于长视频平台而言,提供二次创作相关授权显然有利于长视频作品的宣传营销,爆款剧可遇不可求,很多作品是在长视频作品热度回落之后,经过二创作品不断地复利挖掘而再次产生超额收益的。对于短视频平台而言,二次创作相关授权则帮助平台用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授权问题。
换句话说,这次 B 站(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这次成都游术起诉的主要被告,占了 92 起批量诉讼案件当中的 30 起。用答主“孟三宝”的话说,“现在删除还是否来的及?很可能已经晚了。就算现在删除,恐怕视频资料也已经被对方公证保存了”。 为了规避版权纠纷,或许将有不少视频类自媒体创作者会转而选择其他拥有二创版权合作的短视频平台进行二创 。
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合法的垄断。那么创作者的作品版权(除人身属性的全部财产权利,许可使用、改编成电视剧等权利)未来是否会通过各种“同意协议”等方式让渡给平台,而各大平台未来又是否会变成一种合法的垄断呢?
这个问题目前没有答案。知识产权更像是一把双刃剑,至于实际使用效果如何,还需要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回过头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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