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妻子想吃火锅被丈夫拒绝后跳车身亡,丈夫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二缓三」?【月诚故事】

标题: 《如何看待妻子想吃火锅被丈夫拒绝后跳车身亡,丈夫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二缓三」?【月诚故事】

今早的知乎热榜上,当前的榜首话题是由“搜狐新闻”发起的《妻子想吃火锅被丈夫拒绝后跳车身亡,丈夫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二缓三」,如何看待此判决? - 知乎》。

首先来看事件本身。有答主“陈昂”在回答中分享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内2921刑初167号》的裁判文书全文。根据判决书内容描述,“本院认为,被告人额某某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也是引发争议最大的地方。

根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答主“刘启凡”律师的回答,“整个案件中事实清晰并无其他争议之处,但在该判决书说理部分,法官对于丈夫的主观态度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引起了广泛争议。过于自信的过失在刑法上解释为: 行为人应该或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在该案中,丈夫开车与后座的妻子就吃火锅还是看望女儿发生争执,该判决却认定两方发生生活琐事争执时驾驶者一方应当预见另一方有跳车的可能,该认定不光让本案中的丈夫被判两年有期徒刑,还极其不合理地提高了驾驶者的注意义务。作为正常人的丈夫不应当更没能力预见其与妻子因生活琐事争吵妻子就会跳车,反而是跳车的妻子,其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知道其跳车行为可能会引发受伤或死亡,但其仍然跳车,因此其死亡结果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根据知乎法律话题下的优秀答主“喵教授”的回答,“……不从法律上说,只是从双方的感情,家庭关系来说,这是一个难受的悲剧。……至于说过于自信的过失,存在前提是:行为人遇见到了这种危险,行为人自信可以躲避这种危险,危险结果的发生行为人能够制止。 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刑法规定,犯过失杀人罪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才负刑事责任。(2)犯罪的直接客体必须是他人的生命。(3)主观上只能由过失构成。即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上必须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内容如下: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难看出,事件本身确实存在很大的争议。根据知乎恋爱话题下的优秀答主“大猛”的回答,“其实,只要在基层待过。就知道基层法院出这种判决就是为了‘和稀泥’。为什么要‘和稀泥’? 大家注意判决书中‘与家属达成谅解’这句话吗? 能培养出来这样做事‘顾头不顾腚’的女儿,这女方父母也大概率不是善茬。各种闹。然后呢,女方家属、男方、公检法系统达成了默契,就整出来了这么看似离奇的判决。……”。根据答主“沉默驴子”的回答,“……所以,自杀轻生行为和吵架之间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无必然逻辑关联,所以判过失就是离谱。是典型的依托有‘缓期’而和稀泥的行为。”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争议很大的判决呢?

简单来说, 这是一笔经济账,涉及到基层执法的成本问题。人类社会是很复杂的,有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和矛盾。 根据之前写作文章时的观察,……另一位答主“黄平”回答说,“看过马伯庸一篇微博也讨论过类似的想法, 被一个法律界的朋友推荐一本书《送法下乡》之后,就改变了这种想法, 他引用了书中一个事例说明机械性执法的弊端。我也买了这本书,同样我也引用另一个比较老的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的复杂性。某县农场秘书雇拖拉机扶灵回家,请同乡农民二人协助,乘渡轮过汉水后上岸,河岸很陡,拖拉机下滑,三人试图肩扛,不成。秘书呼叫渡轮求助。因视线死角,渡轮靠岸时扶岸钢板切断了一个农民的一条腿。该农民起诉秘书要求赔偿15万。秘书无钱赔偿,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农民在法庭上打滚,双方都已死要挟。法院无法判决。无法判决不是因为事实或法律不明确,……。另外,再举一个罗翔老师讲的关于正当防卫课。邓玉娇案,……。 人类社会是很复杂的,有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和矛盾,不是机械的裁断就可以简单的解决的。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我们如果简单粗暴的之追求公平公正,不考虑社会效果,那恐怕也会出很多问题的。

再来看事件的发生地点。根据“阿拉善左旗法院”官方微博此前的微博介绍,“ 阿拉善左旗是内蒙古自治区19个少数民族边境旗之一,总面积达8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17.6万人,地广人稀。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近年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强化诉讼服务,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执质效, ……”

西北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加强队伍建设”, 自然离不开人才。 但在现实生活中,愿意去西北偏远地区基层法院工作的法律人才还是相对较少,这也导致了一些偏远地区的法律资源相对不够充足。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东部地区的基层法院,也同样会存在留住人才的问题。根据相关知乎话题《基层法院法官助理的工作量真的令人发指么? - 知乎》当前排名第一的匿名用户回答,“一个入职四年的基层女法官助理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坐标东部相对发达省份的省级贫困县。1.先说一下待遇问题吧,地方太穷,一年到手所有的加起来,包括取暖费、公积金等等,不到十万块钱。2.工作情况,来了法院以后,在办公室、民二庭、法庭、执行局都干过,立案、送达、调解、执行,就是没捞着写过判决。3.院里五十多个员额,负责审判的三十多个,除了一个速裁法官办案多点,能到600个,其余的少的两百多个,多的三百多个,每人配着一个书记员,没有法官助理。每年三百个案子,意味着每天要完成1.5个案子的庭审,写出判决来,还要接待当事人、处理信访、开会、写笔记等等。还要监督书记员完成送达判决书、结案、文书上网、挂卷归档等工作,中间出了一点点问题,都是员额法官的责任。案子开完庭,要赶紧写判决,超了审限,要挨处分。文书里不能有错误,错了被发到网上,引起舆论,也要有处分。工作多,强度大,责任重,很多人晚上、周末都在加班写判决,然而也没什么意义,结了一个,立刻再分给你一个。干的越快,办的案子越多。办的案子多,并没有什么奖励,反而增加了出问题的概率。……部分当事人,秉着有理没理闹一闹的心理,闲着没事就去上访,虽然我没理,但是我也不让你好过的心理去闹,承办人还要跟着写报告、被谈话,但是当事人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有点让人寒心。4.说完审判,再说说执行。审判矛盾还小点,毕竟还可以上诉,执行是真金白银的处理财产,矛盾太尖锐了。 楼道里每天都在打架,申请人觉得我申请执行了,你们就应该立刻去把他的家抄了,然后严刑拷打;被执行人觉得法院的为啥老来找我,是不是收他的礼了。双方都不满意。上访概率很高。 ……”

不难看出,基层法院的司法资源有限,但是工作量却一点儿也都不少。正如答主“黄平”在回答中提到的, 人类社会是很复杂的,有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和矛盾,不是机械的裁断就可以简单的解决的。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我们如果简单粗暴的之追求公平公正,不考虑社会效果,那恐怕也会出很多问题的。

这就回到了榜首话题判决书当中 “与家属达成谅解” 这句话。从追求完全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只要有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投身于西北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基层工作,投入更多的法律资源,自然能够更好的解决偏远地区的普法与司法资源短缺问题。但在现实中,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实践”或许会和学术界的“理论”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最优解。

那么能不能多增加一些偏远地区司法资源的财政支出呢?

根据相关知乎话题《为什么基层法院不扩充法官? - 缅桂花开十里香的回答 - 知乎》评论区当前排名第一签名档标注为“老法师,曾任《某地级市日报》特约撰稿人”的答主“缅桂花开十里香”的回答,“……此后,政法部门的行政编制(中央政法编)就一个也没有增加过。2018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全国基层法院员额法官数额为中央政法编 39% 之内。答主所在法院中央政法编制为 51 个,员额法官数 39%,确定为 19 人。四年时间过去了,无论是中央政法编制总数,还是员额法官数,一个也木有增加!……”

那么法律资源如果完全市场化行不行呢?

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根据之前写作文章时的观察,……有人说, 能看懂辛普森杀妻一案,就能看懂美国司法是怎么运行的。 根据知乎话题《怎么看待美国李凡妮枪击案被判无罪,金钱是否在那个国家都是无所不能? - 妄明的回答 - 知乎》答主回答,“司空见惯了,资本主义的程序正义,本质就是‘花钱买正义’,‘撒钱超正义’。 光知乎上就看到多次,美国富人杀人,吸毒等案件,证据确凿搞出无罪释放或者从轻处罚。最著名的无疑是‘辛普森杀妻’一案,辛普森杀妻案被称为‘世纪审判’震撼全美。CNN 统计数字表明,大约有 1 亿 4 千万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后裁决。全美 40% 以上的男女老幼,关注过辛普森杀妻一案。能看懂辛普森杀妻一案,就能看懂美国司法是怎么运行的。在很多年前,辛普森杀妻案,曾经广为流传,被当做程序正义,美国正义的典范。不过当大家越来越多看到美国的真相,辛普森一案背后的事情也终于被大家看清。以辛普森杀妻一案为例,辛普森是怎么从有罪,到无罪释放的。一开始,辛普森杀妻案证据确凿,为了脱罪,辛普森花费了天价,请了著名的梦幻律师团。……”。“辛普森杀妻”案件当事人的具体脱罪过程在此就不详述了。对于美国富人而言,完全可以通过聘请梦幻律师团队帮助自己洗脱罪名,而对于美国穷人来说,不但拿不出高价聘请知名律师,而且平时忙于生计,压根没有时间隔三岔五地请假或矿工,“抽空”去法院参加一轮又一轮的庭审。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穷人无论在金钱上还是在时间上都消耗不起,而富人们只有金钱给够,在美国真的是无所不能。甚至可以“通过选举,转化为政治上的权力,再转化为立法过程,进一步加剧了财富的集中”。换句话说,资本在美国是不受监管的。财富的集中最终滋生了权力的集中,对于真正的穷人而言,上哪说理去?

回到榜首话题。客观来说,该案件当中“法官对于丈夫的主观态度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确实存在辩论空间。但同时也应当注意到,舆论场上围绕“警察”、“法院”等关键词的各种炒作也从未停止过。或许,这个基层法院案件的热度还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

最后的最后提前预告一下。今天是个人“坚持练习写作100天计划”的第 1594 篇文章,也是距离第 1600 篇《100天写作》练习计划完成的倒数第 7 篇文章。作为一个以观察、学习和研究自媒体写作为目的的非营利个人写作练习计划,“坚持练习写作100天计划”有开始的一天,自然也有计划完成的一天。感谢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关注与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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